摘要:琉璃是我國傳統建筑中的重要裝飾構件,因其具有色艷久鮮、防腐防潮、堅固耐用等特點,而被廣泛應用于宮殿、廟宇、陵寢等重要的建筑當中,實為一種具有藝術裝飾性的低溫鉛釉陶器。本文從造物歷史的角度出發,試將我國建筑中琉璃工藝的發展脈絡進行梳理。并以《設計美學》中功能的三分法:實用、審美、認知為切入點,結合舉例論證、比較分析的方法,深入探究我國古代建筑中琉璃構件所蘊含的功能之美。
關鍵詞:建筑;琉璃構件;功能;
在浩瀚如煙的中華造物文化史中,琉璃僅為滄海一粟。昔人對于琉璃的概念模糊不清、混亂不堪,往往將其與玻璃相混淆。時至元代,人們才把建筑范疇中所應用的低溫彩釉陶制品稱之為“琉璃”,并與玻璃制品相劃分。到清雍正年間,方以“玻璃”一詞固定專指純凈透明的玻璃。在我國古代文獻中,關于“琉璃”的論述甚少,唯有點滴記錄。但它作為“藝術質造物”的魅力,卻在我國的古建筑中表現的。
1建筑中琉璃工藝的發展
琉璃作為建筑用陶的一種,其產生和演變不可避免的依托于我國建筑陶器工藝和技術的發展。早在商代時期,我們的祖先就已制作出陶質瓦件。西周至秦漢,建筑陶業迅速發展,產生了諸如板瓦、筒瓦、瓦當等陶器構件。此時建筑陶器的形制和紋樣更為發達、豐富,磚瓦體制也更趨完善,甚至出現了“秦磚、漢瓦”等建筑名品。這為今后琉璃瓦件的出現奠定了基礎。我國關于建筑琉璃的記載,早可見于晉人葛洪《西京雜記》中:“昭陽殿……窻扉多是綠色琉璃。”這表明了漢代已有以琉璃作為建筑裝飾的意識。到北魏時期,始創于漢代的低溫鉛釉陶工藝有了較大的發展。不但釉色在單色的基礎上向多色邁進,而且實際用途也更為擴展,除作明器外,還應用于宮殿的建筑當中。據《太平御覽》引《郡國志》載:“朔方太平城,后魏穆帝造也。太殿琉璃臺及鴟尾,類以琉璃為之。”這表明北魏時的宮廷,已開始燒制琉璃作為建筑構件。這一說法在后來的實物勘察中也得到了驗證。建國后,我國的考古工作者,曾在北魏京師太平城遺址發現了琉璃瓦殘片。日人上田恭輔藏《中國陶瓷的時代研究》中,也印有北魏時期的綠釉琉璃瓦片。北魏出現了目前我國已知早的琉璃構件實物。這一時期的建筑琉璃僅有鴟尾、勾頭、滴水幾類檐脊裝飾構件。至北齊宮殿仍只有少數黃綠琉璃,《鄴中記》載:“北齊起鄴南城,其瓦皆以胡桃油油之”可知此時建筑琉璃的制作依然還不普遍。唐代時期的低溫鉛釉陶工藝取得了進一步的發展。陶器“唐三彩”的燒制成功,不僅使建筑琉璃的色彩除具備了黃、綠釉之外,還增加了藍釉。而且其成熟的制作工藝還大的推動了建筑琉璃的繁榮。據《新唐書·南蠻傳下·驃》載:“有百寺,琉璃為甓,錯以金銀,丹彩紫鑛涂地。”可見當時建筑中使用琉璃構件的盛況。唐代的琉璃構件僅作為屋頂的周邊裝飾,因此稱之為“剪邊琉璃”。宋元時期建筑琉璃獲得了更大的發展。宋代出現了我國部建筑學巨著《營造法式》,詳盡介紹了當時釉陶磚瓦的原料配比、生產工藝、產品規格等。這表明了宋代建筑琉璃已有標準化規格,其實際應用也形成了固定規制。這一時期大型建筑物的屋頂,或用琉璃瓦與青瓦組合,形成琉璃剪邊裝飾。或以琉璃瓦全部覆蓋,形成整體效果。宋代建筑琉璃裝飾的代表佑國司寺“鐵塔”,是研究宋代琉璃構件的重要依據。元朝在宋代的基礎上開設了“琉璃局”,進一步規范了建筑琉璃的生產。此時的琉璃構件不僅出現了白、赭、褐諸釉色,而且使用范圍也從宮殿擴大到寺院、廟宇、寶塔等多種建筑之中。元朝的建筑琉璃藝術,以山西永樂宮中的構件具代表。明清時期建筑琉璃得到了的發展,其制作規模、分布范圍和精良技藝超越了以往時代。這一時期不僅有在宮殿廟宇,亭臺樓閣等廣泛使用的琉璃瓦件,還出現了大量的全琉璃單體建筑,如北京故宮的九龍壁等。在建筑琉璃釉色方面,清代為絢麗,出現了天青、鵝黃、寶石藍、牙白等色,并且能夠運用自如。表現在紅色系中,已區分有紫紅、粉紅、淺紅……。明清作為建筑琉璃后的鼎盛時期,各種色彩、技術、形式都達到了歷史的頂峰。時至,建筑琉璃的使用已無等級制度的約束,其范圍更擴展于民宅、商業、公共建筑等廣泛的領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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