琉璃廠:琉璃制品如何兼具實用與美
琉璃制品因其材質、色澤艷麗,被人們應用到生活的方方面面,小到室內裝飾、文房用具,大到祭祀用品、建筑裝飾,種類多樣、各具特色。根據用途的不同,琉璃釉制品可分為三大類,即生活實用類、祭祀陪葬類和建筑類。在生活實用方面,琉璃制品可以做成容器,有壺、罐、盤、盆等,這些制品也稱作“釉陶器”。琉璃釉不怕水浸,耐風化,比陶器吸水率低很多,所以早在漢代,琉璃用品就被大量使用,例如漢代出土文物中有一種叫做“漢綠釉”的旋紋鋪獸瓶,就是典型的琉璃制品。元明清的官窯也燒制了一系列的琉璃生活用品,例如用于陳設的琉璃缸、琉璃瓶、花盆、魚盆、水仙盆和人物擺件等。《大明會典》一百九十四卷《工部》之十四《窯冶·陶器》中記載:“凡在京燒造,天順三年題準琉璃窯瓷缸,十年一次燒造……隆慶五年,內官監傳造琉璃間色云龍紋花樣盒、盤、缸、壇,皆工部辦料送該監,官匠自行燒造。”明初大型琉璃缸現存的量比較少,至今在故宮欽安殿中還保存一口云龍紋琉璃缸,彌足珍貴。在琉璃制品大量應用到建筑上面之前,曾被用作一種隨葬品,也叫“冥器”。漢唐時期厚葬之風盛行,有一些墓主人生前心愛的琉璃生活用品也隨其被埋入地下。另外還有一些專門生產的陪葬物品,例如唐三彩中的人物俑、馬、駱駝、鎮墓獸等。唐三彩中的“三”字,是指顏色豐富的意思,以黃、綠、白為主,還有祭藍、紫、黑、褐等,兼有流釉、串釉現象,顏色更為炫麗,直接影響了后世琉璃釉顏色的發展。例如遼三彩,就繼承了唐三彩豐富的顏色,并向大型佛造像發展。建筑琉璃制品,一般指的是琉璃釉瓦件,可分為功能性瓦件和裝飾性瓦件。功能性琉璃瓦是指在建筑物上具有一定的實用價值、能夠滿足建筑物某種功能要求或能充當某一結構所必須用的構件。唐宋之前灰陶材質的瓦件盛行,如瓦當頭、筒板瓦、脊條子等。相較于灰陶材質瓦件,琉璃構件有更多突出的優點。只有高等級的重要宮殿才有權使用琉璃構件,而這些琉璃構件為宮殿提供了更好的防水保障。明清時期的官式琉璃瓦,因為表面是光滑的琉璃釉面,泄水性好,大雨傾盆時,雨水順流而下。琉璃瓦比灰陶瓦的吸水率更低。當雨水過多,灰陶瓦件會吸水飽和,屋面更加沉重,長此以往會造成梁架下沉。另外,灰陶瓦件滲水還會影響到灰背層,長此以往會對望板木料造成腐蝕和損壞。而琉璃瓦因為有琉璃釉面的保護,吸水率更低,不會滲水,屋頂重量相對穩定,不易造成梁架結構的變化。大型重檐建筑物的上下屋檐落差大,泄水時的水柱會對下層屋面產生很大的擊打力,雨季時甚至會出現“滴水穿石”的現象。琉璃瓦的燒制過程溫度高,燒結程度高,比灰陶瓦的硬度更強,更耐腐蝕、耐擊打、抗風化。另外,由于琉璃瓦的胎體厚實,又有釉面的封護,在炎炎夏日有著良好的隔熱功能,在寒冷的冬天對室內還有保溫的作用。